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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

添加时间:2021-7-1      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了《“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明确了四项建设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二是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三是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支持儿童劳动教育、自然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四是落实的养老、托育服务重大项目,现有建设任务暂未覆盖的,可另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指出,支持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营;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工业(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普惠托位要向社会开放提供。


此外,在托育服务建设资金方面,针对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区)分别不超过平均总投资的 30%、60%和 80%的比例进行补助。而针对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则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个新增托位 1 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