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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提案】将“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

添加时间:2020-5-21      浏览次数:
近年来,普惠性学前教育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今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焱拟提交的提案建议,应尽快把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制定普惠性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统筹协调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体化发展。

当前普惠性学前教育面临四重困境

刘焱认为,当前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主要面临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家庭分担成本比例高、教育不够公平、公办幼儿园财政拨款制度不合理四重困境。

首先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然不足。刘焱称,迄今为止吸引民办幼儿园进入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各地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与管理措施,主要采取限价策略,财政补助停留在以奖代补阶段,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过小且随意性较大。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收益等于或略高于成本,有些地区甚至小于成本。

在《民促法》要求的分类管理尚未落地的情况下,当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多或少还可以获得“合理回报”。一旦分类管理政策落地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不能再获取“合理回报”,可能导致部分举办者退出普惠性学前教育。当前的疫情也使得很多民办幼儿园生存困难。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将影响普惠性学前教育的供给总量,导致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更加不足。”刘焱认为,在这次疫情中,很多地方政府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资助,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燃眉之急,扶持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也保存了当地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疫情之后,受疫情严重影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更需要政府扶持。尽快将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有助于普惠性学前教育保存量、扩增量。

此外,学前教育成本家庭分担总体比例过高。刘焱介绍,2016年幼儿园家长缴费占成本的比例为47.8%,政府分担的比例为47.3%。与同样属于非义务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阶段相比,学前教育阶段家长成本分担的比例分别是其他两阶段家长分担比例的2.23和3.85倍。学前教育成本家庭分担总体比例过高的原因在于,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仍然不足。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生均财政拨款为2.3万元,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为1.36万元,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仅为0.3万元。

当前普惠性学前教育也存在公平问题。同属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教育质量和成本分担上存在巨大差距。公办幼儿园有稳定的政府资金投入,近年来软硬件方面都有较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且收费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投入少且不稳定,虽然限价但收费仍比公办幼儿园高,家长成本分担比例也较高。财政扶持力度上的差距,使得普惠性学前教育不公平问题凸显,加剧“入公办幼儿园难”。

刘焱认为,现行公办幼儿园财政拨款制度需要改善。她说,公办幼儿园是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柱。但是,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已经成为制约公办幼儿园发展的瓶颈。我国义务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均采用生均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的拨款方式。在学前教育阶段,一直采用的是以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数为依据的财政拨款方式。在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的政策环境下,各地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困难,众多幼儿园在岗教师没有编制,以编制为依据的财政性经费拨款方式受阻,导致许多公办幼儿园运营困难,在编教师和非在编教师“同工不同酬”,收入待遇差距悬殊,影响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建议尽快把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

针对普惠性学前教育面临的困境,刘焱建议,应尽快把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制定普惠性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统筹协调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发展,让更多的幼儿与家庭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普惠性学前教育的目标之一是为公众提供‘付得起’的学前教育,减轻家长‘幼有所育’的负担。”刘焱说,要达成这一目标,需要政府切实承担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对于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投入。

将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有助于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政府责任的刚性约束机制。可以强化政府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和供给的责任,为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制度和财政保障。也有利于把有限的公共资源用于解决长期以来尚未根本解决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同时,通过制定普惠性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能统筹协调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体化发展,还可以将财政拨款制度与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脱钩松绑,解决当前因缺乏编制导致的在编教师和非在编教师“同工不同酬”问题,对于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也意义重大。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