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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不得使用小学化教育方式 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出台

添加时间:2022-11-25      浏览次数:

东方网记者项颖知11月23日报道:今天(23日)下午,《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在市人大常委会46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面向“最柔软的群体”,是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在会后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次立法有三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要求和部署。二是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的要求。三是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破解老、小、旧、远等突出民生难题的可持续运作机制”“巩固提升普惠性幼儿托育资源覆盖面,打造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体系”的要求。

据介绍,该条例共10章69条,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普惠性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人民城市”建设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普惠多元、安全优质、方便可及的原则,是本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的基本遵循。

为此,条例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以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为主,构建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及学前教育;通过开设幼儿园托班、举办托育机构、设置社区托育点、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等方式,构建普惠多元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托育服务。二是各级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予以推进。三是区政府应当将社区托育服务和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纳入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乡村社区生活圈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四是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及其托班应当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五是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

(二)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加强幼儿园及其托班的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通过幼儿园开设托班,推动托幼服务资源、场地共享、师资人员融通,实现托幼一体化发展,是上海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发展的重要优势和成功经验。

为加强幼儿园及其托班的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条例明确了以下四点要求:一是,本市幼儿园及其托班的布局经市规划资源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纳入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二是,本市幼儿园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开设托班。三是,新建居住区应当配套建设幼儿园及其托班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四是,已建成居住区的幼儿园及其托班未达到规划要求或者建设标准的,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予以补充和完善。

(三)关注特殊群体需求,加强学前特殊教育资源建设。一是区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有特殊需要的学前儿童数量、类型和分布情况,设置专门的特殊教育学前班或者学前特殊教育机构,确保学前特殊教育服务覆盖所有街镇;二是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集体生活的有特殊需要的学前儿童入园,通过随班就读、设置特殊教育班等方式,实施融合教育;三是专门设置的特殊教育学前班或者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应当接收不具备接受普通学前教育能力的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就读,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与康复、保健服务。

(四)细化管理要求,坚守安全底线。保障安全是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必须牢牢坚守的重要底线,为强化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幼儿园、托育机构应当设置在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的安全区域内。社区托育点要有相对独立区隔的空间。二是,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物防、技防设施设备,保障儿童在园在托期间的人身安全;出入口、儿童活动场所、休息场所等区域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记录至少保存九十天。三是,聘用从业人员应当进行背景调查和健康检查,不得聘用有犯罪记录、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等六类情形的人员。四是,从业人员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不得实施歧视、侮辱、虐待、性侵害以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五)尊重客观规律,全面规范保育保教活动。一是明确学前教育应当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托育服务应当坚持保育为主、教养融合的原则。二是明确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在园在托儿童一日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三是明确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托育机构应当在生活和游戏中促进婴幼儿身健康发展。四是明确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不得使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开展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的活动。

(六)强化家庭责任,推动家园共育。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是本市学前教育与托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上海的工作特色。为此,条例设“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专章,明确本市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习家庭养育知识,接受科学育儿指导,从线下和线上两个途径,为适龄儿童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同时,要求幼儿园和托育机构指导家庭开展科学育儿,建立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学校,推动家园共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