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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防止小学化倾向”被列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

添加时间:2020-7-8      浏览次数:
       近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就修改情况作了汇报。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该修订草案。值得关注的是,“幼儿园不得提前进行小学课程教育”目前已被增加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中,且当前正在审议中。

幼儿园不得提前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周主任特别指出:因有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建议,应当减轻未成年人学习负担、不得超前超时教学。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两款规定: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不得提前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当前幼儿园教育仍存在小学化现象

      当前幼儿园教育仍存在小学化现象。有幼儿园在教育教学中为迎合部分家长的错误需要,提前对幼儿进行小学教育的不良倾向,提前把汉语拼音、书写汉字、数学运算等小学一年级的部分教学纳入幼儿园的教学活动中。这将不仅严重危害了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完全违背了幼儿教育的规律和宗旨,在生理心理上,也与幼儿的发展规律不吻合,这种拔苗助长的行为,不利于幼儿的长远发展。幼儿园阶段是幼儿长身体的关键时期,把孩子的玩耍时间还给他们,多带孩子去大自然看看的话,也许更让他们体验到生活的乐趣。
此外,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是评估幼儿园规范办园的重要指标之一,应该引起幼儿园高度重视。若本次“幼儿园防止小学化倾向”被正式列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若仍得不到修正,则将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请众位幼教人务必知悉并加以重视。

      目前学前教育发展越来越受到国家、社会各界的关注,后续有关于学前教育界的最新消息,我们也将继续关注,为您持续报道。

文章来源:幼教督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